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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观点】 本院认为,一、关于法律适用。《较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十八条**款、*二款规定,本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而本案中孙广义与金谷房产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后,故*适用《较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处理本案,并无不可。二、关于金谷房产公司和金谷物业公司的责任。金谷房产公司系涉案房屋的出卖人,出售房屋时向孙广义作出了中央空调、24小时热水供应的承诺。故履行相应设备的维修义务并确保其在合理期间内处于适用状态本身就系金谷房产公司的合同义务,因为若相应设备无法使用,则其对孙广义作出的中央空调、24小时热水供应的承诺根本无法实现。另外,孙广义向金谷物业公司交纳中央空调开户费、热水开户费及安装室内风机盘管均是为了实现上述合同目的:享受中央空调及24小时热水供应的服务。现金谷房产公司、金谷物业公司均不履行相应设备的维修义务导致孙广义无法享受上述服务,金谷房产公司、金谷物业公司就此均应向孙广义承担违约责任。三、关于孙广义主张的风机盘管和温控器费用3705元。孙广义称其交纳了风机盘管费用5000元、自动温控器费用700元,对此虽未提交相关收据,但从孙广义提交的中央空调使用费交纳表及室内空调照片等证据,结合中央空调已经实际使用的事实,可以认定孙广义已经交纳风机盘管和自动温控器费用5700元,故对其主张的金谷房产公司、金谷物业公司赔偿因中央空调不能继续使用而造成的其他损失3705元,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金谷房产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孙广义的上诉请求成立,予以支持。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扎根于千年商都——广州,面向珠三角、华南地区并辐射联动港澳台和整个东南亚的法律服务市场,形成人才、**、业务、学术、地域资源的整合与互动,利用盈科的**化法律服务体系整合**人才和人脉资源,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致力于提供较**的法律服务为目标。盈科团队拥有一支精通合同法、物权法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可以参与房屋交易谈判,协助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审查有关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律文件;协助办理购房按揭贷款;协助或代理房屋交付验收;接受委托,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财产保全查封、执行过户、诉讼退费等法律服务。欢迎咨询 联系!!